图书馆关于调整部分服务的通知

日期:2022-11-03点击率:231

按照天津市和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统筹做好图书馆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馆实际,自113日起,对图书馆部分服务调整如下。

各馆舍开放时间不变。

一、各馆舍服务台人工服务时间调整为

中心馆:周一至周日 9:00—17:00

逸夫馆、经济学分馆:周一至周日 8:00—17:30

委托借阅、馆际互借和原文传递服务照常。

二、中心馆视听区、电子阅览室人工服务时间调整为:周一至周日 9:00—17:00

逸夫馆多媒体悦读空间(203)人工服务时间调整为:周一至周日 8:00—17:30

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不便,请各位读者谅解。


图书馆  

20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