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字[2003]001
中国图书馆学会关于颁布和实行
《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的实施意见
各分支机构(图书馆分会、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会:
为切实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部署,加强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图书馆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职业理念;优化图书馆队伍结构,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中国图书馆学会制定并在全行业颁布、实行《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准则》)。现就《准则》的宣传推广和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则》颁行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要把此项工作与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提高图书馆员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二)要把此项工作与推进图书馆信息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适应现代化图书馆的要求,提高图书馆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馆藏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势,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三)要把此项工作与加强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的力度,把图书馆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图书馆道德体系,为图书馆自身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要把此项工作与图书馆的职业观念、职业纪律、职业作风和职业态度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图书馆员中倡导爱岗敬业,自尊自重;勤于实践,努力钻研;团结协作,共同进步的良好风气。
(五)要把此项工作与履行图书馆所承担的社会职能,切实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培养教育图书馆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服务读者,奉献社会。
二、宣传发动工作要广泛而到位
要及时将颁行《准则》的意义和有关精神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并传达到各图书馆委员会和各级图书馆学会,以及广大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要在有关刊物上刊登《准则》全文。借助媒体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准则》的颁布。
三、推广实施工作要深入而有效
各级学会和图书馆可采取图书馆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通过组织演讲、报告会、竞赛和专门培训等活动,掀起职业道德教育的热潮,构建良好的行业自律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要利用“读者服务宣传周”、“知识工程”、“读书月(周)”等时机,向读者公示《准则》内容,加强社会监督。图书馆馆长要深入学习《准则》及其解说,领会其实质和内涵;结合实际,制订实施计划,提出要求和目标,安排专门部门负责落实。图书馆员要结合职业实践,加强修养,提高认识,改进工作。
四、经验总结工作要求真而务实
各专业分会、系统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会要积极行动起来,将宣传推广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典型事例、先进经验和专文论著,以及对《准则》内容和颁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以书面形式报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沟通信息,把握动向,以便随时在全行业范围内推广和普及好的经验和作法,并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学术研究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
《准则》的贯彻落实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它对加强我国图书馆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根本提高图书馆工作水平,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专业分会、系统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会要深刻领会这项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在实际操作中,最大限度地团结和调动各级各类图书馆以及广大图书馆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
(中国图书馆学会六届四次理事会2002年11月15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