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地区高等学校图书馆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发布者:天津高校图工委发布时间:2009-04-15浏览次数:13

为了表彰在华北地区高校图书馆事业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图书馆工作者,促进华北地区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高校的教学与科研,经第二十二届华北地区高校图书馆协作委员会秘书长会议研究决定在“华北高校图协第二十三届年会”期间开展表彰“华北地区高等学校图书馆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

一、评奖范围

  1. 华北地区所属高校图书馆所有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

  2. 从事图书馆工作三年以上。

二、评奖范围

  1. 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热爱图书馆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立足本职,真诚奉献。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勤奋,在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出色完成本职任务。

  3. 在读者服务工作中态度热情、服务周到、文明礼貌,多次受到读者好评或表扬。

  4. 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能够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5. 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道德品质高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6. 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在图书馆改革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

  7.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积极探索改革开放和图书馆事业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高水平的论文、论著发表。

  8. 积极推动馆际合作与资源共享。

三、评奖办法

  1. 评选名额:正式馆员为1-50人的图书馆,2个评选名额;51-100人的图书馆,3个评选名额;101人以上图书馆,4个评选名额。

  2. 请各图工委秘书处在2009年8月10日前,将本地区推荐名单上报北京高校图工委秘书处,获奖名单最后由华北地区高校图书馆协作委员会和华北高校图协第二十三届年会筹委会审批。

  3. 以荣誉奖励为主,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华北地区高等学校图书馆协作委员会
华北高校图协第二十三届年会筹委会
2009年4月3日

 

 

“华北地区高等学校图书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