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校内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校友凭校友卡和身份证入馆;校外读者按规定办理入校等手续后入馆。
第二条 校内各单位接待的来访人员如需参观图书馆,请提前与办公室联系,预约具体到馆时间,并自觉维护馆内公共秩序。
第三条 读者入馆须衣着得体、整洁,举止大方、文明、礼貌。
第四条 入馆时请配合门卫安保人员进行必要检查,严禁携带违规物品(包括有色饮料、食品类、储物类、座椅类、易燃易爆类等有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物品)入馆,一经发现,工作人员将按管理要求予以处置。
第五条 保持安静,不得在馆内大声喧哗。入馆后自觉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 图书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展览区域、安全通道、走道、楼梯、防火卷帘下不得放置任何私人物品。
第七条 爱护图书、报刊资料,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
第八条 文明上网,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图书馆文献资源,严禁将所获得的文献资源提供给校外人员或用于非法牟利。
第九条 爱护设备、家具等公共设施,并规范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条 配合图书馆工作人员做好馆内日常清洁整理工作,自觉维护图书馆卫生环境,不乱扔垃圾。每日离馆时须带走全部个人物品,不得长期放置馆内,严禁长期占座。
第十一条 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予以批评教育;不听劝告且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读者,图书馆有权视情况采取限制入馆等措施,并按照《南开大学学生诚信档案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报学院等相关单位进一步处理。
第十三条 本须知有关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