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图书馆读者须知(6月1日更新)

时间:2020-05-29   浏览:3724

按照图书馆制定的开学初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为师生读者服务工作,线下线上服务相结合”的总体工作原则,保障入馆师生安全健康与正常服务工作的开展,经图书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开学初期图书馆开馆办法》,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图书馆读者须知》,具体如下:

1.511日起,新老校区三个馆舍每周一至周六白天开放(津南馆9:00——17:00;八里台馆800——17:30)。新老校区三个馆舍各设一个门开放,津南馆只开二楼北门

2. 本校师生读者入馆,配合门值人员出示天津市健康码(绿码),②完成体温检测,③预约签到。外来办事人员入馆须配合门值人员出示天津市健康码(绿码),②扫“津门战疫”码,③完成体温检测,④登记体温超过37.3度,不得入馆,建议去医院就诊,本馆进行登记,并通知其所在单位。有打喷嚏、咳嗽等病患症状者,不得入馆。不戴口罩不得入馆。

3.为避免人群聚集,以网上预约、对号入座的方式控制入馆读者数。读者需通过入馆预约系统进行预约,按预约时间到馆,并按预约系统规定进出图书馆。津南中心馆、八里台文中馆的读者如只需办理归还图书、提交论文等业务,无需预约,速办速离。经济学分馆的读者办理论文提交或离校手续需预约入馆,没有预约的读者请到文中馆办理相关手续。

4. 读者在馆期间,在阅览座位学习时可以适当摘掉口罩,但在离座选书或其他行动时,必须佩戴口罩。读者办理各种业务排队保持1.5米间距读者按预约座位号就座,座位间隔1.5米以上,贴有“禁用”标志的座位不得使用。

5. 图书馆公共环境、设施、设备每日定时消毒、通风,师生归还的图书以及新到馆书刊及时消毒,请读者放心使用。清扫与消毒,有可能短时间影响读者学习,敬请广大读者谅解与配合。

6. 发现出现发热、咳嗽、感冒等症状者,立即通知馆防控领导小组,将相关人员带至隔离观察区(津南中心馆南门门斗、八里台文中馆东门外帐篷,经济学院高层101室),按学校及图书馆规定程序处理。发热人员离馆时不能乘坐电梯。

7.继续延长寒假到期的图书借期,同时增加借书册数。开放异地委托借书、通借通还服务,暂停预约借书、本地委托借书服务。

8.研修间、朗读亭暂停使用。在保证读者使用的前提下,暂停部分自助借还、自助文印、信息发布机等自助设备,避免交叉感染。

9. 读者需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管理规定和标识指引,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

10.疫情期间不接待校外读者及来访人员。有特殊需求,请提前联系图书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11.未尽事宜与图书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沟通协调。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电话:85358275(中心馆)

               23503884(文中馆)

               23508951(经济学分馆)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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