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会典》作为典章制度类史料之一种,在清史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当时的皇帝、臣僚通过了解大清国国家体制和各部、院职责权限的权威文献。
各部《会典》简介如下:
第一部《大清会典》始修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五月十二日,二十九年(1690)四月二十六日告成。全书十函八十册,其中首一册,正文七十九册一百六十二卷。
第二部《大清会典》始修于雍正五年(1727),十年(1732) 告成。全书十四函一百册,其中首一册,正文九十九册二百五十卷。
第三部 《钦定大清会典》、《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始修于乾隆十二年(1747),二十九年(1764)告成。其中《钦定大清会典》一百卷,《钦定大清会典则例》180卷。
第四部《钦定大清会典》、《钦定大清会典事例》、《钦定大清会典图》始修于嘉庆六年(1801),二十三年(1818)告成。其中《钦定大清会典》十函四十册,其中首册含正文卷一,合正文八十卷;《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七十二函三百六十册,首四册,正文三百五十六册九百二十卷;《钦定大清会典图》十函四十册。其中首一册,正文三十九册一百三十二卷。
第五部《钦定大清会典》《钦定大清会典事例》《钦定大清会典图》始修于光绪十二年(1886),二十五年(1899)告成。其中《钦定大清会典》六函三十六册。其中卷首一册,正文三十五册一百卷;《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六十四函三百八十四册。其中首二册八卷,正文三百八十二册一千二百二十卷;《钦定大清会典图》十二函七十三册。其中首一册卷首一,正文七十二册二百七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