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维护读者权益,防止读者校园卡被滥用、冒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读者校园卡借阅功能的设置
1.由学校统一发放的校园卡已开通图书借阅功能。
2.不同类型的读者拥有不同的借阅权限,具体规定如下:
读者类型 | 借阅数量 | 普通图书借阅期限 | 新书及库本书借阅期限 |
教工(高级职称) | 20册 | 62天 | 15天 |
教工(中级职称) | 15册 | 62天 | 15天 |
教工(初级职称) | 10册 | 62天 | 15天 |
工人 | 3册 | 62天 | 15天 |
退休(高级职称) | 15册 | 62天 | 15天 |
退休(中级及初级) | 10册 | 62天 | 15天 |
退休(工人) | 3册 | 62天 | 15天 |
外籍教师 | 15册 | 62天 | 15天 |
进修教师 | 15册 | 62天 | 15天 |
访问学者 | 15册 | 62天 | 15天 |
博士后 | 20册 | 62天 | 15天 |
研究生 | 15册 | 62天 | 15天 |
本科生 | 10册 | 31天 | 15天 |
留学研究生 | 15册 | 62天 | 15天 |
留学本科生 | 10册 | 31天 | 15天 |
在职研究生 | 10册 | 62天 | 15天 |
进修生 | 5册 | 31天 | 15天 |
天大读者 | 3册 | 30天 | 15天 |
馆际互借 | 3册 | 30天 | 15天 |
二、读者校园卡的使用
1.南开大学校园卡是读者进入图书馆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主要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及各阅览室、书库都应随身携带,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2.校园卡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涂改,否则图书馆有权取消其借阅功能。读者离校前应还清借书,将校园卡交回学校有关部门。
3.进入阅览室或书库选书应主动交验校园卡。
4.校园卡遗失后,读者应及时到图书馆任一借书处和学校相关部门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被人冒借图书,应由本人负责。
5.读者在等待补办校园卡期间,可持学生证和所在单位开具的丢失证明进入各阅览室。
三、读者校园卡借阅功能的管理
1.图书馆设专人对读者信息数据库进行管理。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校园卡号码,在图书馆管理系统中建立读者文档记录,并进行动态管理。
2.为加强对读者校园卡借阅功能的管理,图书馆不定期地进行校园卡核对工作,未经核对的校园卡借阅功能将自动失效。
3.学生离校、退学、休学时应将所借书刊归还图书馆,并将校园卡交还学校相关部门。
4.本校教师出国进修,需持外事处通知单及有关单位证明,到馆办理还书手续,同时,清除校园卡借阅功能;否则由此引发的相关问题,均由本人负责。
5.外籍教师或留学生离校时,有关单位及留学生办公室应主动配合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如本人离校时未能归还所借书刊,则由有关单位及留学生办公室负责追还或赔偿。
6.本校教职工离职时,人事处应及时通知本馆,并督促其主动还清图书。
7.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卡者,一经发现即刻停止该校园卡的借阅等服务。校园卡只限在有效期内使用,读者使用过期校园卡,一经发现立即给予没收。